译文
有个经过江边的人,看见一个人正拉着一个小孩要把他投到江里去,小孩吓得直哭。过江的人忙问这样做的原因,那人回答:“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。”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,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?这样处理事情,肯定是谬误的啊!
注释
善:擅长。
方引:正带着,牵着。方,正在。引:带着,抱着。
之:代词,指婴儿。
岂:难道。
遽急:立即。
过于江上:经过江边。
以此任物: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。任,对待。任物:对待事物。以:用。
悖:违反。
此文出自《吕氏春秋》。它是战国末年(公元前221年前后)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著作,又名《吕览》。在公元前221年写成,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前夜。
瞻彼旱麓,榛楛济济。岂弟君子,干禄岂弟。
瑟彼玉瓒,黄流在中。岂弟君子,福禄攸降。
鸢飞戾天,鱼跃于渊。岂弟君子,遐不作人?
清酒既载,骍牡既备。以享以祀,以介景福。
瑟彼柞棫,民所燎矣。岂弟君子,神所劳矣。
莫莫葛藟,施于条枚。岂弟君子,求福不回。
公曰:“周其弊乎?”对曰:“殆于必弊者也。《泰誓》曰:‘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’今王弃高明昭显,而好谗慝暗昧;恶角犀丰盈,而近顽童穷固。去和而取同。夫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。以他平他谓之和,故能丰长而物归之;若以同裨同,尽乃弃矣。故先王以土与金、木、水、火杂,以成百物。是以和五味以调口,刚四支以卫体,和六律以聪耳,正七体以役心,平八索以成人,建九纪以立纯德,合十数以训百体。出千品,具万方,计亿事,材兆物,收经入,行姟极。故王者居九畡之田,收经入以食兆民,周训而能用之,和乐如一。夫如是,和之至也。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,求财于有方,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,务和同也。声一无听,色一无文,味一无果,物一不讲。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。天夺之明,欲无弊,得乎?”(选自《国语》)